我们专设的框架协议旨在为您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提供有力支持。无论您是负责管理全权委托投资组合,还是为自行做出投资决策的客户提供建议,您的专属瑞士宝盛客户经理都将为您提供全面协助,包括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解决方案,以及托管和交易结算安排。

外部资产经理(EAM)框架协议

您根据全权委托协议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。瑞士宝盛担任托管人并负责交易结算。

外部财务顾问(EFA)框架协议

您为客户就投资决策提供建议,并由客户作最终决定。瑞士宝盛担任托管人并负责交易结算。

外部资产经理根据全权委托协议代表客户管理投资组合,并在既定框架内作出投资决策。外部财务顾问则负责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,而客户会保留最终决策权。在这两种模式下,瑞士宝盛均担任托管人並负责交易结算。

决定性因素在于投资决策权由谁掌握。外部资产经理(EAM)模式专为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而设,而外部财务顾问(EFA)模式则适用于您为客户提供建议,但客户保留决策权的情况。我们会与您紧密合作,共同确定哪种框架最符合您的业务模式及适用的监管要求。

我们提供专属的客户关系管理、托管和账户服务、执行与交易能力、投资专业知识、财富规划、融资解决方案、研究分析、技术方案,以及专业团队网络。致力为您提供全方位支持,让您能够专注服务您的客户,是我们贯彻始终的宗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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